书记、院长信箱使用须知

 

一、信箱受理范围

1. 对学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 关系师生员工群体利益的重大问题;

3. 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4.党的建设相关问题。

二、信箱来信处理程序

1、宣传部管理人员每天接收信件,对收取的信件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填写《“书记、院长信箱”来信处理单》。

2、根据来信内容进行分类处理。对书记、院长亲自阅批的信件,根据批示意见进行处理;其它重要的来信,由宣传部提出拟办意见,报经书记、院长批示后进行处理;其它信件,宣传部提出拟办意见后,直接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内容简单的来信可以直接回复。

3、承办部门在接到《处理单》后,应按领导批示的要求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宣传部提出处理结果和回复意见。宣传部管理人员应认真初审办理结果和回复意见是否符合领导批示要求,在宣传部领导审阅后及时做出回复。若遇重要情况,有必要报分管院领导及书记、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回复。

4、宣传部管理人员要及时催办督办,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与备查工作。

三、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的来信处理时限

从收到信件之日起,对学院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来信应立即回复,紧急信件或重要事项原则上在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信件或事项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信件或者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并在两周内给予回复。

四、书记、校长信箱的操作提示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书记、院长信箱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请按要求留下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您及时沟通联系。同一信件请不要重复提交。

3、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不属于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并且不再另行通知。

5. 为方便处理,一条意见只能反映一个问题。

6. 反映意见和建议必须属实、语言文明,不得损害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否则,后果自负。 

7. 带*内容必须填写。对于不公开的咨询信息,网站将不对外开放。

8. 管理员可能屏蔽部分敏感问题(答复),但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答复提议者本人。

9. 招考期间咨询填报志愿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我们的招生热线:3916666

10. 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意见,来信务必填入真实的个人信息。来信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匿名信件有可能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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